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树立和宣传全市科技工作者的先进典型,弘扬热爱祖国、投身科技事业、勇攀科学高峰的科学精神,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构建创新黄冈、和谐黄冈作出新的贡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将联合开展第七届“黄冈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市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科技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者致力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国家公务员和科协专职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
(二)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创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某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现实推动作用;在技术开发、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三)在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表彰名额和奖励办法
本届授奖人数为15名。对获得黄冈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奖的人员,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全市会议上进行表彰。
四、评审机构
成立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科协学会部办公,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程序(4月中旬-5月下旬)
评选推荐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各县市区评审机构,市直有关部门组织人社、科技部门,黄冈辖区各高校、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组织人事、科协部门,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常务理事会,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分配的推荐名额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拟推荐人选,征得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行政领导同意,经推荐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上报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县(市、区)推荐候选人,由党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组成的评选小组研究提出候选人人选名单,征求人选工作单位的意见后确定。县市区推荐候选人一名。
2、市直学会推荐候选人,由常务理事会研究提出人选名单,征求候选人单位意见后确定。市直学会按理、工、农、医各一名(其候选人由同类型学会集中,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评选后上报)。
3、黄冈师院、黄冈职院、鄂东职院负责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各一名。
(二)评审程序(6月中旬一7月中旬)
l、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申报资格的候选人按评选范围分类;
2、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细则,进行初评、复评,产生l5名正式人选。
3、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后,发文表彰。
7月下旬,对拟定被表彰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的人选进行表彰奖励。
六、推荐材料要求
(一)《评选、推荐黄冈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工作报告》1份,要求写明评选、推荐程序和候选人评选参评人员名单。
(二)《黄冈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二份,需候选人l寸彩照2张,分别贴在“推荐表”中。
(三)黄冈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事迹摘要(1000字左右)一式8份(可复印)。由候选人工作单位盖章,主要用于评委的评审工作。
(四)一票否决表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5月30日前,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送到市科协,并用word格式发送到评委会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田爱枝 联系电话:8667922
电子邮箱:hgskxjsxh@163.com
查询网址:http://WWW.hgkx.com/
附件:1、黄冈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2、表彰征求意见表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黄冈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黄冈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