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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协各级组织要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推动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建设,接长手臂,扎根基层,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进军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创新争先行动,促进科技繁荣发展,促进科学普及和推广,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习近平 2016.5.30 

  中国科协要肩负起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和纽带的职责,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更广泛地把广大科技工作者团结在党的周围,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要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增进对国际科技界的开放、信任、合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 202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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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2017年9月修订)

发布时间:2018-11-23 00:00:00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推进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全省创新大赛)是面向全省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省青少年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  全省创新大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全省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和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为高校和科技院所选拔优秀科技后备人才,促进我省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进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全省创新大赛的主办单位为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体育局、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和湖北省妇女联合会。其职责是:领导全省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大赛由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承办,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和修订当届全省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确定大赛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和地点,负责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指导基层创新大赛的开展。
第六条  每届全省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承办单位负责聘请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评委会根据本章程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七条  每届全省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工作监督组,由知名科学家和主办单位代表担任,对大赛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活动内容
第八条  全省创新大赛分为评审类竞赛和竞技类竞赛两个系列。
第九条  评审类竞赛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意作品选拔、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评选、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评选、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评选、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评选等。
第十条  竞技类竞赛包括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青少年电子制作竞赛、七巧科技竞赛等。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全省创新大赛和市(州)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市级竞赛)组织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二条  全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依据竞赛章程组织全省创新大赛,定期培训各市级竞赛组织工作者,指导市级组织好联系赛事。
第十三条  市级竞赛是全省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由各市(州)科协牵头,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参照全省竞赛章程制定本市竞赛规则,并按照规则组织市级竞赛,接受全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的检查指导。
第十四条  全省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于每年4月举办。
第十五条  全省创新大赛由承办单位每年第四季度下发下一年度的大赛通知,公布申报名额。市级竞赛组织机构应按照分配名额及有关要求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省创新大赛。
第十六条  全省创新大赛和市级竞赛应规范评审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各级科协等主办单位领导、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辅导评审项目或与参赛者有亲属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委;创新成果必须通过申报材料审阅、现场问辩等评审环节;评审组专家研究领域要与评审项目的所属学科对应,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建立健全评审专家更新机制,每届评委会成员要在上届基础上至少更新四分之一以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审工作,不得泄露评审方面的保密信息,不得散布未公开发布的消息;市级竞赛结束后,应将评审方案、评分标准、评委会名单、评审结果、大赛总结上报全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
第十七条  全省创新大赛由承办单位定期对市级竞赛组织工作进行抽查。依据市级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调整下一届全省创新大赛的申报名额。
第十八条  全省创新大赛获奖名单于终评结束后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市级竞赛结果须及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个月),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通报各主办单位。
第十九条  公示期内,接受对公布获奖情况有异议的实名投诉(质疑投诉者须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对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对于匿名投诉,原则上不受理,只作备案。各市级竞赛组织单位接到全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要求核实的实名投诉后,要据实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
 
第五章  竞赛规则
第二十条  全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根据全省创新大赛活动内容,制订各项竞赛规则,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青少年科技创意作品选拔办法、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评选规则、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评选规则、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评选规则、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评选规则、竞技类竞赛总则。(见附件)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即表示其完全按照本章程参加全省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章程的约束。参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审委员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第二十二条  知识产权保护:
1.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字、图片、图形、音频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不得公开发布、播放。
3.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以及其他公益使用等。
第二十三条  免责声明:
1.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全省创新大赛的举办,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主办单位建议参赛者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因参加全省创新大赛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参赛者承担,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大赛承办单位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在“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ubei.xiaoxiaotong.org)上发布,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2.青少年科技创意作品选拔办法
           3.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评选规则
           4.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评选规则
           5.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评选规则
           6.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评选规则
           7.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及优秀科技教师评选规则
           8.青少年科技竞技类竞赛总则
 
 
附件1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学科分类
(一)小学生项目
 1.物质科学:研究物质及其运动、变化的规律。
 2.生命科学: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
 3.地球环境与宇宙科学:研究地球与宇宙中有关现象、事物和规律,人类与地球环境、地球与宇宙的关系等。
 4.技术:技术创新;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综合设计与开发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行为与社会科学:通过观察、实验和调查的方法研究人或动物的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二)中学生项目
 1.数学:包括代数、分析、组合数学、博弈论、几何与拓扑、概率与统计等。
 2.物理与天文学:包括力学、磁学、电磁学、光学、热学、天体物理、凝聚态物理、等离子体物理、核与粒子物理、天文和宇宙学、生物物理、计算物理、半导体材料、超导材料、物理仪器等。
 3.化学: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计算化学、环境化学、化学工程等。
 4.动物学:包括动物行为学、生态学、细胞学、发育生物学、遗传学、动物营养和生长、动物生理学、动物分类和 进化等。
 5.植物学:包括植物生长和发育、植物生态学、遗传学(育种)、植物病理学、生理学、植物分类和进化、农林科学等。
 6.微生物学:包括应用微生物学、细菌微生物学、环境微生物学、微生物遗传学、病毒学和抗生素等。
 7.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包括分析生物化学、医药生物化学、结构生物化学、细胞和分子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等。
 8.医学与健康学:包括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生理学、疾病遗传学和分子生物学、免疫学、营养学、病理生理学、转化医学等。
 9.环境科学与工程:包括大气科学、气候科学、环境对生态系统影响、地球科学、水科学、生物降解、土地开垦、水土保护和改良、水资源管理、污染控制,废物的回收、管理和处置等。
10.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 计算机制图技术、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网络安全、 数据库、操作系统、编程、电路、物联网、微控制器、网络 与数据通讯、传感器、信号处理、机器人与智能机等。
11.工程学:包括航天与航空工程、土木工程、汽车工 程、船舶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 制热与制冷工程等。
12.能源科学:包括替代燃料、燃料电池和电池发展、微生物燃料电池、太阳能材料、水力发电、核能、太阳能、 火力发电、风能等。
13.行为和社会科学:包括发展心理学、认知心理学、 生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人类学、教育学等。
二、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者在竞赛申报时为省内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中学等),每个参赛学生(包括集体项目的学生)在一届大赛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加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2.参加全省竞赛的项目由各地在当地竞赛的获奖项目中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同一所学校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不能超过5项。
3.申报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集体项目要求:
(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 的学生合作项目。
(2)集体项目不能在研究过程中及参赛中途加入新成员。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熟悉项目各项工作,合作、分担研究任务,提交的研究成果应为所有成员共同完成。
(3)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4)多人集体完成的项目不能作为个人项目申报。如该项目可以分为数个子项目,某个子项目确系某一申报人独立完成,可以将该项目作为完成人的个人项目申报。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果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需持续一年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三名辅导教师。
(二)不接受的申报
 1.项目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2.涉及有潜在风险的微生物,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器官、血液和其他体液的小学生研究项目。
 3.不符合申报项目要求(参见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在线填写并打印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每名申报者须在项目研究开始前和申报参赛前对项目选题和内容分别进行查新检索,并提交查新报告。
3.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研究论文。项目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2千字、不超过1万字,附件只提交研究报告中的辅助图片,大小不超过 5MB。其他附件材料只填报清单,申报时不需要提交。入围终评的项目,必须在终评问辩现场向评委提供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申报时清单中列出的附件材料。
4.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四)申报办法
1.网上申报:由全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向市级竞赛组织机构提供申报序列号,市级竞赛组织机构通知申报者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与邮寄的纸质材料内容相同。网上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查新报告、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网上申报资料必须控制在系统要求的大小范围内,否则无法上传。
2.邮寄申报:由市级竞赛组织机构统一邮寄申报。邮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申报书、查新报告及附件资料(研究日记、图片、数据等)各一份。
所有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项目的申报书原件汇总后单独用一个档案袋封装,并将汇总的项目清单贴在档案袋正面,每个项目的研究报告、查新报告及其他附件用一个档案袋封装,并将该项目的申报书首页复印后贴在档案袋的正面。
三、表彰和奖励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项目按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根据不同的研究领域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根据评审标准,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对于不符合赛事规则与要求的项目不予评奖。
专项奖:由大赛主办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设立,提供一定的奖金、奖品或其它方面的荣誉。设奖单位可提出专项奖评选标准或附加条件,单独评选或委托大赛评委会评选,但不能与全省比赛的评选原则相悖。
四、评审
(一)评审原则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来自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三自”和“三性”原则进行评审。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主要论点的证据和数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 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项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
4.创新性:指在解决问题的方法、数据的分析和使用、 工具(设备)的设计或使用方面的改进和创新;从新的角度或以新的方式方法回答或解决了一个科学技术课题;提出新的科学技术问题并予以回答或解决。
5.科学性:指项目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研究方法的合理和正确性,依据的科学理论的可靠性,论证推理符合逻辑等。
6.实用性:指项目成果预期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包括影响范围、应用价值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项目的评审重点考查项目研究过程中对于探究式学习方法的实践应用。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核:于每年的2月进行,所有申报项目材料根据规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规则的项目将获得参加初评的资格。
 2.初评:通过参赛资格审查的项目由评委会组织学科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络评审。项目初评资格审查通过率约为80%。通过初评的中学生项目成绩排序排名前50%入围参加终评,参评一、二等奖,其余项目获得三等奖;通过初评的小学生项目成绩排序排名前50%项目入围终评,参评一、二等奖,其余项目获得三等奖。
 3.终评:于每年4月进行,除审阅材料外,评委要对参赛学生进行项目问辩,结合技能测试、素质测评成绩,确定项目所获奖项,并确定入围全国创新大赛的项目。
 4.申报和初评阶段,出现对参赛项目的投诉且经调查属实,或经评审专家调查发现参赛项目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等问题,取消项目参赛资格。终评阶段,如发现参赛项目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取消项目参赛资格;项目作者答辩 情况或研究项目实际水平不符合获奖标准,经评审委员会表决,可不授予竞赛奖项。
五、终评展示和交流活动
 1.参赛学生有义务参加大赛组织的公开展示、公众讲解和学生交流等各项活动。
 2.项目展示按学科分区,由组委会提供展示场地、项目展区的展板、展台、电源和基本工具。
 3.每个项目分配的展示空间由项目作者负责设计制作, 并负责展示材料的携带、安装布设、保管和维护。有实物的项目,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
 4.项目的展示材料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姓名、专家评价、 媒体报道材料、以往获奖情况、正在申请或已获得专利情况等信息,不得出现侵犯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内容。
 5.项目布展完毕后需要接受组委会的检查,包括展板、 展品、展示内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6、参赛项目展板具体要求详见当届大赛补充通知。
 
 
附件2
青少年科技创意作品选拔办法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应是针对生活中或科学技术领域中某一个问题所提出的创新性科学设计或解决方案。
    2.作品主要以文案形式说明创意,内容应包括对问题的描述、相关背景综述和分析、针对问题提出的设计模型、解决思路、方案等。可附加设计图或图片。
   (1)文案字数不超过2000字。
   (2)设计图和图片总计数量不超过5幅,须包含图标或图注,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
    3.作品内容应为申报者本人提出,文案和设计图等应为本人撰写制作,可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
    4.仅接受个人申报,不接受集体作者的作品。
    5.作品中内容不得仿冒、抄袭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及著作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申报时为在校中小学生。
    2.申报材料:完整填写的申报书。
    3. 申报名额:创意作品各市州申报上限为10个(详见当年大赛通知中名额分配表)。
    4. 申报时间:1月1日至1月31日为申报阶段,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文字说明、图片、视频或实物模型等)。
    5. 市(州)级管理员需对本地参赛学生提交作品内容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符合要求的作品择优申报。
    三、选拔推荐
    1.省级组委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邀请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
    2.评审标准
   (1)创新性:选题独创,设计构思新颖,解决问题的思路或策略有创新。
   (2)科学性:解决方案或设计采用的是科学方法或选题属于科学、技术或工程问题。
   (3)实用性:选题应有生活实际或科技发展需求。
   (4)对严重背离作品要求的参赛作品予以淘汰,如发现作品抄袭,取消推荐资格。
    3.根据评审结果,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大赛,推荐结果向社会公示。省级不设奖项。
  
附件3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评选规则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的人类生产、生活的情景。
一、申报者
创新大赛举办当年7月1日之前,凡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独立完成相应科幻画作品,均可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赛。
二、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2.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3.所有作品绘制完成后,建议按要求拍摄成电子版照片,并保存好原始作品。
4.参赛作品限个人原创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创作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5.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
(1)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2)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3)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
(4)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在线填写并打印申报书。
2.参赛作品只需要拍摄的电子版照片进行网上申报,照片文件格式一律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一律在1MB-2MB之内,否则会影响评审效果,超过2MB将无法进行申报。
四、申报方法
各市(州)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市级竞赛评选的排序向全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进行申报。邮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作品清单、申报书各一份。
五、评审
1.评审标准
(1)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2、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于每年的2月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为主,对所有项目申报进行全面审阅,符合参赛标准的作品进入评审.
(2)评审:于每年4月进行,由评委对入围的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所获奖项,并确定入围全国创新大赛的项目。
六、优秀作品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获得在全省创新大赛决赛期间参展资格的优秀作品在大赛期间进行公开展示。展示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布展。
七、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入围终评的作品获得各奖项的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对于不符合大赛规则与要求的项目不予评奖。
 
 
附件4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评选规则
 
一、学科分类
1.物质科学:研究物质及其运动和变化规律。
2.生命科学: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
3.地球环境与宇宙科学:研究地球与宇宙中有关现象、事物和规律,人类与地球环境、地球与宇宙的关系等。
4.技术与工程:技术创新;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综合设计与开发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其他:不属于上述四类学科的其他科技内容的实践活动。
二、活动要求
1.申报的科技实践活动应是青少年以团体(如:小组、班级、社团、研究活动小组、年级、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名义,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围绕某一科技主题开展的具有一定科普教育意义的集体活动。
2.活动设计与组织实施符合以下原则:
(1)亲历性:学生亲身体验和实践
(2)自主性:以学生为活动主体
(3)协同性:广泛的社会合作和参与
(4)整合性:帮助学生形成对科学、技术和社会的整体认识,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3.活动目的明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或方案(包括活动目标、器材或材料、活动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总结交流方法等)。
4.按照活动计划或方案完成了活动并进行了交流总结。
三、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者: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均可以团体名义将其参与或组织的科技实践活动申报参赛。参加全省比赛的活动由各地在当地竞赛获奖的活动中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申请。个人不得以申报者的身份出现。
2.对于以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名义申报的活动,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本校学生总数或本地区学生总数的 30%以上。
(二)申报材料
1.完整填写的申报书。
2.活动报告及附件:活动报告字数应在1万字以内,由活动组织者(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选题、设计、准备、实施、成果、总结反思或建议叙述清楚。可附相关图片、学生活动成果或体会、有关活动成效的评估报告或新闻报道等。附件大小不超过5MB。    3.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在线填写并打印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活动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四、申报办法
1.网上申报:由全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向市级竞赛组织机构提供申报序列号,市级竞赛组织机构通知申报者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与邮寄的纸质材料内容相同。网上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活动报告、其他附件。网上申报资料必须控制在系统要求的大小范围内,否则无法上传。
2.邮寄申报:由市级竞赛组织机构统一邮寄申报。邮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活动报告及其他附件(活动计划、活动记录、照片或录像和新闻报道材料等)各一份。
所有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的申报书原件汇总后单独用一个档案袋封装,并将汇总的活动清单贴在档案袋正面,每个活动的活动报告及其他附件用一个档案袋封装,并将该活动申报书的首页复印后贴在档案袋的正面。
五、评审
1、评审标准
(1)示范性:活动选题、活动设计理念和组织形式有创新和示范作用。
(2)教育性:活动内容和形式符合参与学生的学习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科学素质提高,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完整性:活动计划和活动报告清晰完整。
2、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于每年的2月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为主,对所有项目申报进行全面审阅,符合参赛标准的作品进入评审.
(2)评审:于每年4月进行,由评委对入围的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所获奖项,并确定入围全国创新大赛的项目。
六、表彰和奖励
全省创新大赛评委会从申报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大赛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对于不符合赛事规则与要求的项目不予评奖。
 
 
附件5
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评选规则
 
一、项目分类
科技辅导员项目按项目类型分为科教制作类和科教方案类。
科教制作类项目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或改进的为科技教育教学服务的教具、仪器、或设备等。其中,科教制作类按学科分为物理教学类、化学教学类、生物教学类、数学教学类和其他。
科教方案类项目是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撰写的科技教育活动或教学的预设方案。
二、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1.科技辅导员项目的申报者为: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级教育研究机构、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
2.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有一名申报者,不接受集体项目申报。
3.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参赛项目。
4.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必须是大赛主办单位提供的当年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项目报告:参赛项目应根据项目类别提供项目报告。
科教制作类的项目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的文字介绍,并附实物照片或设计图等:
(1)项目的科学原理。
(2)项目的教学用途与用法。
(3)在现有教具基础上的改进点和创新点。
(4)项目的其他介绍。
科教方案类的项目报告须包含以下内容的文字介绍:
(1)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
(2)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3)方案的主体部分:
a.活动内容、过程和步骤
b.难点、重点、创新点
c.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
d.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e.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效果评价标准与方式
(4)活动已开始实施或实施完成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办法
邮寄申报:由市级竞赛组织机构统一邮寄申报。邮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项目报告及其他附件材料各一式一份。
五、评审
(一)评审原则
1.科教制作类项目评审原则
(1)自己选题:制作选题必须为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实质性的改进部分应由本人设计。
(3)自己制作:本人应参与力所能及的全部制作。
(4)科学性:该项制作克服了现有成品的某些缺陷或不足,比现有成品更趋合理。
(5)先进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材料、工艺、手段等方面,有显著的进步。
(6)实用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制造、成本、使用效果等方面,有实质性的改进,在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方面,有显著进步。
2.科教方案类项目评审原则
(1)科学性:方案所述概念和原理具有可靠性,即不违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数学、技术和工程学等所涵盖的基本规律。
(2)教育性:符合科技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青少年有较大的动脑思考、动手实践的空间,能启迪青少年主动学习,能经历科学探究的完整过程;有利于青少年对科学知识的掌握,有利于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思考,有利于青少年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与方法、创新能力的养成。
(3)创新性: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整个教学或活动的构思新颖、巧妙;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4)可行性: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知识、能力和认知水平;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不会超越当地科技、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便于在科技教育教学活动中实施;不增加青少年的负担。
(5)示范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着重解决青少年所面临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便于推广普及。
(6)完整性:活动过程完整;实施步骤阶段清晰、具体,过程连续且有始有终。
(二)评审程序和办法
1、资格审查:于每年的2月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为主,对所有项目申报进行全面审阅,符合参赛标准的作品进入评审.
2、评审:于每年4月进行,由评委对入围的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所获奖项,并确定入围全国创新大赛的项目。
六、评比和表彰
评审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项目按项目分类,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选,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左右、二等奖35%左右、三等奖50%左右。获奖者将荣获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对于不符合赛事规则与要求的项目不予评奖。
 
 
附件6
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评选规则
 
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是青少年利用新兴媒介技术记录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个科学探究活动,是基于一个探究式课题研究的拍摄,并在拍摄过程中提高科学素养和影像制作技术的一项新型青少年科技活动。
一、作品类别
1.科学探究纪录片:作者要以一个生活现象、科学现象或科学原理为创作选题,以真人真事为表现对象,并对其进行艺术加工和展现。作品内容须真实,不能虚构,并能够以艺术的影视手段引发人们对科学的思考。
    2.科学微电影:作者可以以科学知识为内核,创作富含科学内容的剧情故事进行拍摄。微电影讲述的故事应该完整、生动,具有较高的观赏性。主创团队成员(编剧、导演、摄影、剪辑)须为申报者本人。
    3.科普动画:作者以简约、夸张、幽默的手法,围绕一个生活中的科学现象或抽象的科学知识,通过生动的情节用动画的方式表现出来。
    二、申报者
中、小学校(包括中专和技校)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作品以个人或集体的形式完成,可以由教师或家长指导和协助。集体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同一城市或县域)、同一学历段学生的合作项目。每项作品最多有3名指导或协助完成人。申报者须通过各市级组织机构上报至省级组委会。
三、参赛作品标准
1.时长:科学探究纪录片和科学微电影的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科普动画作品的时长不得超过4分钟。
    2.格式:作品统一采用MP4格式上传,视频比例为4:3,分辨率为640×480或视频比例为16:9,分辨率为640×360。每项作品应提供缩略图3张,用于网上展示,图像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小于500KB。
    3.质量:作品画面清晰,层次分明,色彩自然,无跳帧、漏帧现象。声音和画面同步,音量适中,不失真,无明显过大过小或时大时小,无明显背景噪声。作品配音应采用普通话,音质清晰。如内容需要采用方言或民族语言,须加同期字幕。
四、参赛作品要求
    作品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尊重文化传统、公共道德,符合民族政策,内容健康,主题鲜明。
    1. 原创性:作品由申报者自主选题,亲自创作完成,无著作权争议。
    2. 科学性:作品须围绕活动主题,内容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论据充分,材料、数据、结果真实可靠。
    3. 完整性:作品须通过完整的声画要素表达理念、阐释科学。
4.申报作品若曾参与其它竞赛活动或在公开媒体平台展播、展示,允许参加本活动,但须在报名表注明。往届参赛作品(或与以往申报作品雷同)不得重复申报,如发现将取消单位和作者的参评资格。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科学影像作品视频文件光盘1张,申报书1份,附件材料1套,附件材料包括作品创意说明、拍摄脚本和解说词、活动日志、心得体会、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申报书须采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统一格式,申报书不可与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所有纸质申报材料(A4幅)不得超过50页。
六、申报办法
各市(州)竞赛组织机构可根据本地活动开展情况,择优向全省创新大赛组委会申报优秀作品,由市级竞赛组织机构统一申报。
邮寄申报:申报书1份,科学影像作品视屏文件光盘(或者其他存储设备)及附件一份。其中所有青少年科学影像项目的申报书原件汇总后单独用一个档案袋封装,并将汇总的项目清单贴在档案袋正面,每个项目的视频光盘及其他附件用一个档案袋封装,并将该项目申报书的首页复印后贴在档案袋的正面。
七、评审
(一)评审标准
1.时长: 科学探究纪录片和科学微电影的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科普动画作品的时长不得超过4分钟。
2.格式:科学探究纪录片和科学微电影作品采用MP4格式文件,科普动画作品采用SWF格式文件上传。画面比例为4:3,分辨率为720×576(像素);或画面比例16:9,分辨率为1280×720(像素),建议视频码流(单位时间的数据流量)在2000-2500Kbps之间为宜。每项作品应提供缩略图3张,图像格式为jpg,分辨率为宽640像素,高480像素。作者近期免冠照片1张,图像格式为jpg,分辨率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用于网上展示,活动期间证件制作等。
3.质量:作品画面清晰,层次分明,色彩自然,无跳帧、漏帧现象。声音和画面同步,音量适中,不失真,无明显过大过小或时大时小,无明显背景噪声。作品配音应采用普通话,音质清晰。如内容需要采用方言或民族语言,须加同期字幕,字幕不能出现错别字或字体过大。
(二)推送办法
由评委会对申报作品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科学影像作品名单,选取一定数量的优秀青少年科学影像作品参加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评选。
八、表彰和奖励
经评委会评审,从优秀科学影像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对于不符合赛事规则与要求的项目不予评奖。
 
 
附件7
 
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及优秀科技教师评选规则
 
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和优秀科技教师按照评审和竞技两大类别分别进行评选,各市(州)根据当地活动情况,在分配的总名额中自行调剂各类别推荐名额。各市(州)主办单位必须提交《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级组织单位(评审类、竞技类)情况统计报告》,方可推荐集体和个人参与评选。
一、优秀组织单位的评选原则
(一)申报对象
1.评审类:
当年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单位。主要为县(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机构,部分科技创新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也可申报,但申报数量不超过各市推荐名额的20%。
市(州)主办单位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奖,将由大赛主办单位根据组织奖评选标准和终评的参赛情况综合评定,不占各市分配名额。
2.竞技类
当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技类活动(青少年机器人活动、七巧科技活动、电子制作活动)开展较好的县(区)级及以上活动组织单位。
(二)评审指标
共性指标
1.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参照全省大赛的章程制定了竞赛规则、活动方案,建立了规范的大赛评估和管理制度,下发了正式文件启动当地大赛,举办了市(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
2.制定了严格的评审标准和流程,竞赛结果进行公示,报省赛的项目没有抄袭等违规、违纪现象。
3.开展的科技创新大赛覆盖面涵盖了80%的所辖县(区)。
4.在活动开展中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计划和措施。
5.组织了当地的科技辅导员培训班。
 
申报评审类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还应达到以下指标:
1.市(州)主办单位
①提交《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级组织单位情况统计报告》和完整的大赛总结报告,包括大赛的规模、参与人数、组织实施的情况、优秀的学生或单位案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典型案例、活动照片等。
②按时、按质完成了省级竞赛的申报工作。
2.市(州)级以下科技创新大赛组织机构
①开展的科技创新大赛覆盖面涵盖了50%以上的本地学校
②提交《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奖申请表》,并经所在市(州)主办单位签章推荐。提交了完整的大赛总结报告,包括大赛的规模、参与人数、组织实施的情况、优秀的学生或单位案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典型案例、活动照片等。
3.中小学校、中职中专等教育机构
①根据当地的大赛规则制定了本校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方案。
②加强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申报的项目没有抄袭等违规、违纪现象。
③校内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应有70%以上的学生参与。
④提交《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奖申请表》,并经所在市(州)主办单位签章推荐。提交了完整的学校科技创新活动总结报告,包括活动的规模、校内创新大赛情况、参与人数、组织实施的情况、优秀的学生案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典型案例、活动照片等。
⑤积极组织学校科技辅导员参加各级举办的科技教育培训班。
 
申报竞技类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还应达到以下指标:
1.市(州)组织单位
①市(州)参加省级竞技类项目竞赛的学校分别不少于10所,且参加全部竞赛项目,参加省赛的选手没有违规、违纪现象。
②提交市(州)级科技竞技类活动总结(包括竞赛规模、参与人数、组织实施情况、获奖学生名册、竞赛现场照片各5张)和科技竞技类活动年度工作计划(如有工作室、活动基地,请把相关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计划,并提供活动照片5张)
③积极申报全省青少年科技竞技类项目基层教研活动,做好培训组织工作,积极推动活动在基层学校开展。
2.县(区)级组织单位
①开展竞技类项目竞赛活动覆盖面达合计达60%以上的本地学校。
②本县(区)参加省级竞技类项目竞赛的学校分别不少于5所,参加省赛的选手没有违规、违纪现象。
③提交县(区)开展科技竞技类活动总结(包括竞赛规模、参与人数、组织实施情况、获奖学生名册、竞赛现场照片各3张)和科技竞技类活动年度工作计划(如有工作室、活动基地,请把相关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计划,并提供活动照片3张)。
④积极组织本地基层学校科技辅导员,参加科技竞技类培训活动。
 
二、优秀组织工作者的评选原则
(一)申报对象
当年参与组织当地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类赛事或竞技类所有竞赛(电子制作、机器人、七巧科技),并在省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每市(州)推荐1 名。
(二)评审指标
共性指标
1.所在单位获得当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类优秀组织单位奖。
2.当年参加了科技教育培训活动。
3.按时保质地完成了当地大赛的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的申报工作,没有出现违规操作。
 
申报评审类的个人还应达到以下指标:
①建立了当地完整的大赛档案。
②填写并提交《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类)优秀组织工作者申请表》,并经所在市(州)主办单位签章推荐。
③提交完整的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包括本人在大赛组织工作中的表现及业绩、活动组织实施的情况、优秀的学生案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典型案例、活动照片等。
 
申报竞技类的个人还应达到以下指标:
①积极组织基层科技辅导员参加当年全省青少年科技竞技类项目基层教研活动,并做好巡回培训在当地的组织工作。
②填写并提交《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技类)优秀组织工作者申请表》,并经所在市(州)主办单位签章推荐。
③提交完整的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包括本人在当地市赛组织工作中的表现及业绩、活动实施组织情况、活动照片3张等)
 
三、优秀科技教师评选原则
(一)申报对象
当年参与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或竞技类活动(电子制作、机器人、七巧科技),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基层科技辅导员。
(二)评审指标
共性指标
1.能够根据青少年身心成长规律,组织当地青少年参加各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2.当年参加了科技教育培训活动。
3.在活动开展中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计划和措施。
4.在当地竞赛和省级竞赛中,本校参赛队管理有序,纪律严谨,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无安全事故。
 
申报评审类的个人还应达到以下指标:
①因地制宜地组织当地青少年开展卓有成效的科技教育实践活动,撰写了切实可行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
②建立完整的青少年成长档案和科技实践活动记录。
③填写并提交《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类)优秀科技教师申请表》,并经所在市(州)组织单位签章推荐。
④提交完整的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包括本人在大赛中的工作表现及业绩,活动组织实施的情况或项目的开展情况、优秀的学生案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案例、活动照片等。
 
申报竞技类的个人还应达到以下指标:
①积极辅导学生开展本年度的青少年科技竞技类活动,合计辅导的学生不少于30人,并且有完整的活动记录。
②近两届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竞技类赛事中,所辅导的学生取得一等奖。
③填写并提交《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技类)优秀科技教师申报表》,并经所在市(州)组织单位签章推荐。
④提交完整的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包括本人在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技类赛事中的工作表现及业绩,活动组织实施的情况、年度教学计划及活动照片3-5张。
 
四、申报办法
各市(州)组织单位将《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州)级组织单位情况统计报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奖申报书》、《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工作者申报书》、《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教师申报书》及有关材料一式一份,评审类于当年2月1日前、竞技类于当年6月10日前,通过市(州)项目主管统一报送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大赛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附件8
青少年科技竞技类竞赛总则
 
一、项目分类
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技类竞赛分为机器人、电子制作、七巧科技三个项目,每个项目根据参赛学生年级和竞赛内容分为若干组别。
二、参赛资格和名额分配
(一)参赛资格
参赛者为:现就读的在校中小学生,具体资格见各项目具体规则。
(二)名额分配
省级竞赛名额总量控制,机器人竞赛500人左右、电子制作竞赛500人左右、“七巧科技”竞赛1000人左右 (具体名额详见竞技类赛事名额分配表)。各地要在广泛开展科技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当地的竞技类竞赛,在分配的名额范围内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竞赛。
1.分配给各市州的参赛名额,根据不同赛事,各组别比例如下:
⑴机器人竞赛、电子制作竞赛:小学组占50%,初中组占30%,高中组占20%。
⑵七巧科技竞赛:幼儿和小学组占70%,中学组占30%。
⑶各组别名额数不得互相调剂。
2.机器人竞赛中,每个参赛学校的参加队员不超过5名。七巧科技竞赛中,每个团体队仅由5名队员组成,幼儿组以寄送参赛作品的方式参赛。
(三)名额调剂
1.承办本届竞赛的市州可增加10-20个相应比赛的分配名额。
2.其他需增加名额的市州,在完成每个组别报名人数的前提下按以下程序提出申请:
⑴省赛报名截止后的一周内,由市州组织单位向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材料,并附市州竞赛工作总结。
⑵申请增加名额不超过原分配数的30%。
⑶最终实际增加的名额数,由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根据全省报名参赛实际情况,统筹调剂。
⑷承办过省级竞赛活动的市州申请增加竞赛名额,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三、竞赛和评判形式
(一)机器人竞赛
1.赛前公布竞赛任务范围,各地可以根据任务组织青少年开展机器人活动。
2.竞赛时,现场抽签决定竞赛任务。参赛选手根据任务要求自主搭建机器人、编写程序。
3.评委根据机器人搭建后完成任务的分值、时间来判定成绩。
(二)电子制作竞赛
1.各地参考全省青少年电子制作活动基本技能范围、全省活动方案自主开展青少年电子制作活动。
2.竞赛现场公布主办单位选定的竞赛器材,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零件识别、质量检测、器材组装等任务。
3.评委根据选手焊接工艺、成品效果等评分标准来判定电子制作器材拼装实际操作成绩。
(三)七巧科技竞赛
1.赛前,各地可根据七巧科技辅导资料开展活动。
2.竞赛时,个人赛由学生自主完成规定图形、自创图形等相关题目。团体赛由学生根据抽签的题目,团队完成创作作品。
3.评委根据学生答题和创意情况判定成绩。
四、表彰和奖励
1.竞赛各组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40%。
2.如单一组别的参赛单位未达5个、参赛选手不足20人,则该组别不评定等级,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3.为鼓励基层组织、辅导工作,对活动组织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优秀组织工作者奖和优秀科技教师奖。